本工程(脱硝改造、除尘改造、脱硫改造以及锅炉引风机改造等)需满足2×200MW超高压双抽凝汽式 汽轮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从初步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现场踏勘,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设计和设计联络,现有设施的拆除及拆除物的处理,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设备改造(包括拆除 物的处置),设备监造、运输及贮存,土建建(构)筑物的施工(包括拆除,加固等),设备安装及调试,168试运行,消缺, 装置性能保证,电厂运行人员的培训和最终交付商业运行,并提供售后服务等。
性能保证:在设计工况(锅炉BMCR、燃用设计煤种/校核煤种/脱硫设计煤种下的烟气条件),FGD装置在验收试验期间连续运行7天,烟囱出口:NOx浓度≤45mg/Nm3;SO2浓度≤30mg/Nm3;烟尘浓度≤8mg/Nm3(标态、干基、6%O2)。